商务部委托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审核管理部分服务贸易领域外商投资企业

经商务部委托,自 2007 年 2 月 12 日起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将负责审核及管理广州开发区内设立的包括 无船承运 、 建筑、 印刷、建设工程设计 、道路运输 、商业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等相关服务贸易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

自此,广州开发区享有对上述服务贸易领域外资项目的审批权限。 这将意味着进一步减少外商在广州开发区投资设立服务贸易企业的报批环节、简化审核程序、提高报批效率。

同时广州开发区还享有对原审批机关为省外经贸厅的区内商业企业的后续管理权限,这将使外商在广州开发区投资服务贸易领域更为便利。